**撒力(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略)委托,拟对**撒力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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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1-07-30
**撒力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磋商文件(二次07.30).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撒力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1990 目录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一、说 明 6
1.适用范围 6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6
3.磋商费用 6
二、磋商文件说明 6
4.磋商文件的构成 6
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7
6.磋商(略) 7
三、磋商响(略) 8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
9.磋商保证金 8
10.磋商有效期 10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
12. 磋商响应文件(略) 10
四、磋商响应文(略) 11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14. 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2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2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12
16.磋商小组 12
17.磋商程序 13
18.评审办法 16
六、定 标 17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7
20.中标通知 18
七、授予合同 18
21.签订合同 18
八、磋商活动终止 18
22. 终止情形 18
九、处罚 19
(略).处罚情形 19
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9
十一、其他 20
第三部分 **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0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3
格式1:(略) 34
格式2:(略) 35
格式3:(略) 36
格式4:(略) 37
格式5:(略) 38
格式6:(略) 39
格式7:技术规格响应表 40
格式8:相关资料证明 41
格式9:法定(略) 42
格式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
格式11:供应商承诺函 44
格式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5
格式13:资格证明材料 46
格式14: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7
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8
格式16: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 49
格式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0
格式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51
格式19(略) 53
格式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54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55
(一)磋商要求 55
1.磋商说明 55
2.报价说明 55
3.重要指标 55
4.技术参数 5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略)委托,拟对**撒力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
**撒力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5.05万元 |
最高限价 |
55.05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略) |
各包(略)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略)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略)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它资质条件:/ |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磋商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略)-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略)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5(略)元整 |
磋商(略) |
(略)**市城**五四西路新华联写字楼A栋8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
购买磋商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9)。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磋商(略) 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上午10时(略)分(**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上午10时(略)分(**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城**五四西路新华联写字楼A栋8楼 |
采购单位(略) |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略) 联系(略)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城**五四西路新华联写字楼A栋8楼 联 系 人:(略)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股份(略) |
收款人 |
(略) |
银行账号 |
63189999101(略)03131090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 及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略)(略)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略)。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 合格的供应商:(略)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省政府(略)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略),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
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5.1投标人认为(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略)须在法(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2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3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略)。
6.磋商文件的修改
6.1提交(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略)或者修改的(略)。澄清或(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略)式(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磋商响应文(略)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略),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略),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略)
8.1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本次招标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磋商报价必须包括:设备供货、材料费、运输费、安装、(略)
8.2 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8.3 供应商应根据(略),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 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略)。
8.5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磋商保证金:1(略).(略)元(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略)
开 户 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行号:(略));
银行账号:8201 (略) (略)06 48844
款项用途: (略)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一日17点以前,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略)。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9.2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3供(略),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4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
9.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
9.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略)
(3)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日历日。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1.1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略)
(2)(略)
(3)磋商函
(4)(略)
(5)磋商最后报价表
(6)(略)
(7)技术规格响应表
(8)相关资料证明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供应商承诺函
(12)供应(略)
(13)资格证明材料
(14)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16)磋商保证金证明
(17)供应商(略)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略)。
1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略),正本必须为打印件,其他方式装(略)。
12.3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U盘制作的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如:(略)
12.4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略),须由磋商企业法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略),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略)。
13.2 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1)按“供应商磋商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 (略) 时 分(**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13.3 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2.1- 13.5条要(略),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启(略),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4 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5 磋商签到时需提供: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本)和副本(4本);
(2)电子标书(U盘)1份。
14. 递送磋商响应文(略)
14.1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
14.2 采购代理机构(略)。
14.3 采购代理机(略),通过修改磋商(略),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略)
15. 磋商响应(略)
允许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撤回其磋商(须以书面(略)),磋商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略)。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6.2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略),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6.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5 磋商工作在有关(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6.6磋商小组在(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磋商程序
17.1 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略),并按先初审(略)。
17.1.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质量、销售及服务情况。磋商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略)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7.1.2 除投标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
17.2 初审阶段(略)。投标文件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略)。
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招(略)
(3)未按第11.1款(1)-(2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6)产品交货期、质保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所投产品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9)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1)未提供电子文档的;
(12)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不一致的;
(13)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投标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略),磋商小组应(略)。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供应商拒绝(略),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7.2.3 在磋商响应文件(略),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7.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略)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略),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 磋商文件不能详(略),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5 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资格(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评审,并对磋商响应文(略)。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终报(略),按服务能力与方(略)。
18.评审办法
18.1 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根据商务、技术、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满分1(略)分)。
18.2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类别 |
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 报价 30分 |
报价分 |
30分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略)(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类似业绩10分 |
类似业绩情况 |
10分 |
投标单位2018年07月01日至今内中标实施过的同类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略) |
技术质量方面 40分 |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情况 |
40分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完(略)项评分以产品彩页、 检验报告等为依据) |
销售及服务情况20分 |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
12分 |
针对本项目的设备供货、运输、产品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中 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设备检修等服务环节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并且对所投产品的定期维护、易损件更换以及软硬件升级有着详细的计划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 施方案,所述内容横向比较, 实施方案完整科学合理,能够满足或优于(略),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工作安排较合理的,得8分;实施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6分; 实施方案简单,内容编制混乱、没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 无实施方案,得0分 |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 |
6分 |
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实施、发放管理、验收等方面的售后服务能力计划、措施等,所述内容横向比较,有具体阐述及有效措施,并且有很强可行性得6-4分;一般的得(略) |
|
本地(略) |
2分 |
在**省有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委托*(略)(需提供(略))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六、定 标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 成交供应商(略),采购人(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中标通知
20.1 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
20.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略)。
七、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若交货期在30日之内,必须在磋商(略),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
21.2 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略)。
21.4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略),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5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21.6 采购合同(略),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磋商活动终止
22. 终止情形
22.1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九、处罚
(略).处罚情形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略).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撤回其磋商的。
(略).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略).4 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略).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略).6 未按照招标、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略).7 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略).8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略).9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略).10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略).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代(略)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略)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中标后,须另行交纳中标服务费,磋商保证金不作为中标服务费来收取,在收到中(略)(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略)保证金)。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略)
包号: (略)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略)
中标人(乙方): (略)
采购日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略),签订(略)。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略)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包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略)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略),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略)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略),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略)。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略)%(按进度支付的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大写): (略)
乙方向(略)(大写) 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略) (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略)。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略),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略),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略)。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略),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略),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略)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略)。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略),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略)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账号:
(略)
(略)
签约时间: (略)
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
时间: (略)
合同(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略)。
1.5 “服务”指根(略),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略)。
1.7 “乙方”指提供(略)。
1.8 “现场”指合同(略)。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略)
1.11 原产地:(略)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略)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略),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略),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略)。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略)。
4.2 未经甲方事先(略),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略)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略),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略),另有约定的除外。
5.5 乙方保(略),并且已获(略)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略)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 在本合同履(略),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略),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 货物质量保证
7.1.1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略)。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略)
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略)。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 乙方应保(略)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略)。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略),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略)。
9.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略)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略)。
9.3 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略),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略)。
交货期应根(略),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 开箱验收
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略)。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略),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略)。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略),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略),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略)。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略)。
11.3.2 如果合同双方(略),双方须于出现(略),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略)。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略)
13.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九 授予合同”中第(略).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 甲方(略)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或汇票。
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略),甲方将履(略)。
14.索赔
14.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略),乙方应按(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略)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略),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略)。同时,乙方应相应**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略),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 受事故影(略)另一方。
17.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略)
19.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略)。
19.2 任何一方(略),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 乙方未能(略),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略),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略)
22.转让和分包
22.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略).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略)。
格式1:(略)
**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略)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号: (略)
供应商: (略)
(略)
(略)
格式2:(略)
(1)(略)………………………………………………所在页码
(2)(略)………………………………………………所在页码
(3)磋商函……………………………(略)
(4)(略)………………………………………………………所在页码
(5)磋商最后报价表…………………………………………………所在页码
(6)(略)………………………………………………………所在页码
(7)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8)相关资料证明…………………………………………………所在页码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11)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13)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4)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所在页码
(16)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所在页码
(17)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所在页码
(18.1)从业人员声明函………………………………………… 所在页码
(19)残疾人福利(略) 所在页码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格式3:(略)
(略)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收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略))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略)。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略),承诺对其完(略)。
2.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略)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 (略)
(略)
(略)
格式4:(略)
(略)
供应商名称: (略)
项目名称 |
投 标 报 价 |
交货期 |
说明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注:填写此表时(略)(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设备供货、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验收、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供应商: (略)
(略)
(略)
格式5:(略)
磋商(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单位:(略)
磋商最后报价(元) |
交货期 |
说明 |
|
大写 |
小写 |
||
最终确定(略)(优惠条件) |
注:(此表不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先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略),根据评标专家组规定时间现场进行填写并存档)
磋商(略):设备供货、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验收、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略),不重复享受政策。
“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供应商: (略)
(略)
(略)
格式6:(略)
(略)
供应商名称:
单位:(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小写: |
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供应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