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略)承担“(略)5万吨年食品添加剂烷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略)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略)com/aLQqAXo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周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2018(略).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略)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通讯地址:**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116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略)
评价单位邮箱:(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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