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土)拍 [2021]4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镇政府以南片区地块(KJCB2018-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略)委托对以上地块组织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略)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
地块 起始价 |
增价 幅度 |
出让(略) |
规划 道路 用地 面积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
商业总建筑面积 |
其它(略) |
**县**镇政府以南片区地块(KJCB2018-13号) |
**县**镇政府以南片区 |
12260.71 |
(略) |
商业(略)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略) |
1839.11 |
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
300 |
楼面价368元/平方米 |
竞价幅度为楼面价2元或2元的整倍数 |
二、凡属中华人民**(略)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在**市范围内存在欠缴价款、闲置土地、不签订成(略)
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外,还应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征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地块政府(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9日至 2021年9月28日到(略)交易组织股((略))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9月28日 16时止,到(略)交易组织股((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9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略)开标室,拍卖时间为 2021年9月29日上午11:(略)
七、本次拍卖出让以书面形式当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详见出让方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 让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略)
竞买受理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略)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