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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邹城市石墙镇卫生室建设工程需求公示

山东济宁 全部类型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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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略)m2。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市石墙镇卫生室建设工程,分别为面坊村、西坡村、姜坝村、后污山村、高庄村、**村共计6个卫生室。建筑等级三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高度4.65m,一层,建筑面积同为163.20m2,总建筑面积979.20m2。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市石墙镇卫生室建设工程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实施本项目的施工,并尽快投入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以甲**式开工令为准,从甲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之日起算,施工总工期不变)。 交付或实施地点:**市石墙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缺陷责任期二年。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项目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9(略),至2021年9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地址:**市石墙镇宏基园路1717号
联系人:屈刚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众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市**市千泉街道751号
联系人:韩明超 联系方式:(略)
附件:
采购需求方案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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