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实验中学南(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泰实验中学南侧及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略)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预算审核价(略)元(含暂列金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预算审核价(略)元(含暂列金29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略)属于中型工程,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含暂列金29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1 本招标项(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略)(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略)(B证)。(无需(略),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略),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略)。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略):(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略)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略)。
3.10本招标项目(略)(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8:00:00至(略)23:59:59通过**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略)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略).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略)**镇锦**路109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http://(略)com/Front/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略)发展和改革局、**市(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电话:(电话:(略))(电话: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