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食品药品(略),比选人为(略)。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中国电信**分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 1.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分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1.3 服务地点:(略) 1.4 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行(略)。 1.5计划工期:(略)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本项目设置(略),最高限价为2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略)(不含**、*(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参选,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略)50 万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若新版(略),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加盖公(略)。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5年以来类似产品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须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略)。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略),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时间为准)。 2.3参选人的供货、施工、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略)。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略) (3) 被暂停或(略)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略) (6) 在最近(略),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电信(略);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 参选人须承诺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 2021年9月 23日下午17时00分(**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略)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联系人:(略)。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比选文件(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5)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此表的电子版发至(略)@189.cn,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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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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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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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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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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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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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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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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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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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以下扫描件: 1、税务登记(略)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参(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且代理机构概不处理退票。 |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略)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月 27日上午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602室。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略) 本比选公告在阳光采购外部门户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89.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