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本次征地基(略)
(略)亩。
征收目的:对促进就业,提高财政收入具(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补偿标准:按照现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略)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精神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被征收土地按照现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20】16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精神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省自然**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地补偿(略)关系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评估方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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