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市本级和相关区(园区)政务服务场地统一租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09-22 17:(略)
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要求,现将(略)市本级和相关区(园区)政务服务场地统一租赁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市本级和相关区(园区)政务服务场地统一租赁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略)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略)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略)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略)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在公示日期截止时间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
采 购 人: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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