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临时闲置资金存放服务项目
征集公告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财库[2017]20号)文件规定,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达到发挥暂时闲置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中心以公正透明(略),特邀请具有较强实力的银行机构为我中心提供临时闲置资金存放服务。
一、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略)
1.主要内容:**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为我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代表政府行使建设单位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因单位职能原因,中心基建专户有部分工程建设资金临时闲置,为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特对该部分资金进行协定存款。
2.服务期限:3年(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可顺延服务期限3年)
二、征集方式:(略)
三、(略):**市**区区域范围内符合项目需求和资质要求的竞标银行主体。
四、资质要求:
1、持有银监局合法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具有县市级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金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较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2、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操作规程、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的独立运营管理部门及专职财务对账人员。
3、意向人须为在**市**区注册且有经营地位于本区区域内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可以以支行为竞标主体。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纪录。
5、不存在金融风险及未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6、人民银行综合评级B级以上。
7、银监部门监管评级2级以上。
8、符合人民银行**市分行、银监局对银行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29 日下午14:20前。
六、递交征集文件地点:**市**区(略)(**街道张謇大道899号)五楼会议室(二)。
七、(略):
代建中心联系人:杜海峰 (科长) 联系电话:(略)
友情提醒:
1、请意向参与人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2、请意向参与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略),无意或故意参与征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