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塘下镇104国道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现将**市塘(略)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24日始3日(公示截止时间如遇法定休假日,则顺延至假(略))。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需对招标文件提出反馈意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市分网(http://(略)gov.cn)通过招标文件公示内的“反馈意见录入”窗口提出反馈意见。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