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略)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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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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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略)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略) |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生态环境、卫健行政部门要求,依法依(略),并及时将收集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略) |
服务期限:(略) |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活动,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株政办发﹝2005﹞46号文件、株环联﹝2020﹞4号文件的规定,就(略)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置及医疗废物处置事宜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株环联﹝2020﹞4号)规定(略)是**地区唯一进行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故须由(略)进行处置。综上所述,并经组织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符合《**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采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拟申请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共计(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财政部门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