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1)
发布时间:(略)
**市**供水(备用)水源(略)(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条“评标价折算及加分规定”内容,依据川水函〔2019〕1132号文件要求,取消水利安全(略)加分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工程专题报告《**市**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对****涪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西支管跨涪江段施工方案采用定向转施工方案。原挂网图纸中撤销跨涪江的施工导流图纸,本项目施工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内容更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略)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本项目(略)。
特此补遗。
招标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