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更改为:
“4、造价咨询组负责人(1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项目组造价人员(2人),共3人(基本配备),不得兼任,组员必须具备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师)及以上执业注册资格。”
2、招标文件三、投标须知 17.2.1条款更改为“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略),并应在投标(略)。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招标文件三、投标须知23.3条款中的2)更改为“公证人员宣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及到场情况。”
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更改为:“2021年9月 29 日 14 :00 时,**市**公共**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 1号开标厅。”
5、其他未涉(略)。
**市**建(略)
**志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