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中16.2条更改为: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部分中(略):“优得1-1.5分,良得0.5-1分,一般得0-0.5分,未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9月 28 日 14 :00 时3号厅。”
4、其他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港盛投(略)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