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产业智慧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9:30:00,更正为:(略)5:30:00。
(略)于2021年9月14日在**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对虾产业智慧信息平台建设(第二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现将原(略)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1、原(略)第25页附表二商务评分部分(30分)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企业资质荣誉 |
10 |
1、投标人获得省部级(或以上)政府部门认定有效期内的信息化领域资质荣誉证明,提供1项得1分,最多2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完成的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类奖项: (1)国家级奖项,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省部级奖项,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得分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
2 |
企业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
1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化软件著作权登记或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10分,不提(略)。 注:须提供(略),不提供不得分。 |
3 |
业绩情况 |
10 |
投标(略)(2018年1月1日至今)政府部门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化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略),不提供不得分。 |
详见附件(略)。
本更正公告作为(略)的一部分,与(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略)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略)
更正日期:(略)
三、(略)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省**市**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第九层910-912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