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华弹镇基础设施部分需求论证公示
2(略)1-09-25 19:(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宁**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华弹镇基础设施部分建设,我单位于2(略)1年9月25日组织专家3人对该项目采购进行了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论(略):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略)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拟采用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八)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联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略)
2(略)1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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