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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奖举报的通知 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 2021- 09- 25

黑龙江哈尔滨 全部类型 2021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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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控作用,扎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

凡提供下列情形有效线索并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对第一举(略):

(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县或**县旅居史、暴露史,且未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的人员,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二)对刻意隐瞒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身份、与阳性感染者有时空交集或同时段相同轨迹的人员,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或故意逃脱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三)对未严格落实市指挥部28号公告,应停业而擅自营业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四)对发现参与赌博、打麻将、玩扑克等聚众性娱乐活动,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五)对从事上门静点等非法诊疗活动,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六)对无禁忌症等特殊原因,不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给予举报人10(略)。

二、(略)

举报电话:(略)

(一)坚持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举报管理部门依法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二)对故意谎报或(略),**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略)采用,不予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匿名举报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三、(略)

本通知自(略),有奖举报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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