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略)采购项目(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县分公司视联网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县分公司视联网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项目编号:0724-2100X08N459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略)(不含税价)。 采购内容:**县电信分公司视联网平台租赁服务。详细采购内(略)技术(略)。 租期:(略)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略)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采购方式:(略)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工商(略)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略)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略)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略)。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度(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参选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2.5 本次比选要(略)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参选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略) ①中国执行(略):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 ②国家企业信(略):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略)。 ③信用中国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右上角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信用类型选择“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询并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略),其参选将被否决。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略)。 2.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略),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9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略),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略)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以下简称“二期平台2.1版”)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已在平台注册过的参选人按照《中国电信电子交易平台参选人操作手册(二期)》(平台首页操作指南—参选人专区)进行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提供)。】 (4)比选文件费用:(略)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及比选:递交及比选截止时间:(略)0时30分(**时间);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略)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提交。 5.1.1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①当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参选(略)交比选代理机构,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如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参选无效。 ②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导入参选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以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为准;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其参选无效。 ③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参选文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参选无效。参选人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但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或电子参选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参选人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均视为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失败。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请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略)。 5.3出(略),比选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 5.3.3未按照(略)。 5.4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非加密文件发送代理公司人员邮箱,邮箱号:(略),非加密文件压缩密码由参选人自行设置。 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略) 6.1.1 二期平台2.1版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略)(二期平台2.1版)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一(略).0版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完成二期平台2.1版注册。注册审批通过后,用户可凭账号登录系统,在“操作手册”菜单下获取手册、工具、办理指南等内容。 6.1.2C(略) (略)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手册”菜单《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服务热线(略),服务邮箱(略)】。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略),QQ(略),【服务邮箱(略)】】。 6.3 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6.3.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光采购网外部门户进行供应商注册。 6.3.2注册网址:https://(略)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发布(略) 本次招标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略)com.cn/MSS-PORTAL/)、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https://(略)com.cn/TPFrameDX/customframe4bid/login_TP)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略),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县分公司 地址:(略) 比选人联系人:(略) 比选人联系方式:(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昆仑东路208号华凌房产2号楼3楼307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略)**分公司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