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设备项目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XHY-2021-JT1110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机械呼吸机。
- 金额: 428,000
- 产品用途: **人民医院使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2021-10-12 至 2021(略)
- 进口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国内产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进口论证意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张诚诚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市**平寨镇人民南路76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市**区凉都大道西路168号110室(跃层206室)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财政局
- 联 系 人: 卢科长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平寨镇广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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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到表.pdf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1110专家资料.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略)购人应当(略)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