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名称: | **分公司(略)清摄像头采购需求项目采购框架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GDDYLYCGGS(略)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0-15 15:55:44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略)3:59:5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分公司2021-2022年高清摄像头采购需求项目采购框架协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分公司2021-2022年高清摄像头采购需求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了配(略),做好我市各分公司的平**村视频监控项目支撑,现拟采购我市各分公司的平**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摄像头采购使用的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F(略)S-2CD2T45E-LCN(a)500台、采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F/P-LCN-4mm350台、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略)。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为更好支撑我市各分公司的平**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摄像头采购,根据客户的要求四种型号: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F/P-LCN-6MM、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LCN(a)、采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F/P-LCN-4mm、泛智能终端-网络摄像头-海康威视 DS-2CD2T45E-LCN-4mm,而该4种摄像头不在集团、省公司的集采范围 ,是**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九条“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因此,该项目所采购的摄像头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略)是**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产品在**电信渠道唯一代理商,根据省天翼公司推荐(见附件中的慧采授权书)建议(略)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略)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 http://(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略)至 (略) 20 日24点,共3天。【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 (略) 地址:(略)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