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高新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8 15:11
为促进**食品经营业态的发展,规范自动售货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医药高新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医药高新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略)
**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708室
邮政编码:(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医药高新区(**)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