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略)作,现将相关(略):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略)
规划地址:(略)
规划范围、概况:(略)包含荥河-冯家坝**和石滓-凰仪**,煤炭规划生产规模237万t/a,其中:荥河-冯家坝**南北长约17.17km,东西宽约5.5km,面积86.47k㎡,现有煤矿企业包括天坤煤矿、叶家湾煤矿、**煤矿、坎上煤矿、山川煤矿、齐心煤矿和永晟煤业;石滓-凰仪**东西长约7.3km,南北宽约4.6km,面积29.94k㎡,现有煤矿企业包括河坪煤厂、黄泥岗煤矿、鱼泉煤矿、凰仪煤矿和桂花树煤厂。
二、编(略)
规划编制单位:(略)
规划编制单位联系人:(略)
规划编制单位联系电话:(略)
规划编制单位电子邮箱:(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联系人:(略)
环境影响评价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略)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是否知道和了解该区域;
(二)您认为是否有(略)
(三)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及程度;
(五)您对该区域(略)
(六)从环(略),您对区域今(略),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应急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略)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