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 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飞行时间质谱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略)】0022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套、全自动生物质谱检测系统1套、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1套、全自动酶免分析仪1套、 超纯水机1套
- 金额: 9,260,000
- 产品用途: 详见采购内容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略)
- 进口理由: 目前国内产品在准确性、稳定性方面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进口产品可满足需求,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故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具体要求,进行市场调查,提供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详细,进行对比国内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单位申请理由充分完整,同时本次采购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 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市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王云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省*(略)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诚信项(略)
- 联 系 人: 张兴波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省**市汇金中心A栋21楼01号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略)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地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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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产品论证.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略)(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略))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略),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略)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