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残联函〔(略)
**(略)
关于**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略)
**方大建(略):
贵公司递交的质疑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 修改比选文书第8章8.3具体详细评审表。详见附件。
2、 针对必选文书P7页规定招标代理机构201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业绩以加盖所在地项目审批部门“招标备案专用章”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再做统一要求,由参选机构提供有效证明并作出承诺,评审委员会进(略)。
3、 对办公场所要求已做修改,详见附件。
感谢贵公司提(略),欢迎贵(略)。
此复。
附件:(略)
**市残疾人联合会
(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