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 16:(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地区人民(略)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略)控制器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 16:(略)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2919(略)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略) | 周工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2.jpg | ||
附件2 | 论证1.jpg | ||
附件3 | 论证3.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设备:包括单路解码器、温湿度、显示仪、辅材、高清监控摄像机、视频监控服务器平台、综合安防、管理服务器、24盘位企业级存储阵列、网络迁移、交换机、平**端接入授权、安装辅材、屏体维修、安检门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可以看出前期建设的**地区人民检(略)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选用设备能与省、市检察机关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全天候监控、远程提讯、视频调度指挥中心等系统(略)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略)
名称:(略)
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二期)1栋20层01室(自贸区**片区)
三、(略)
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18972919(略)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