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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鲍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设计、设备、施工)施工建设工程澄清说明

山西长治 全部类型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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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鲍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 EPC(设计、 设备、施工)项目澄清说明 **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 于 2021年 10月 11日发布了**县鲍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承包 EPC(设计、设备、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一)因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内不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所以投 标人须知 1.4.1 业绩要求:近五年在建或完成的市政类 EPC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 将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二)投标人须 3.4.1 投标保证金:.2、银行保函不再要求“投标人银行保函应当从**市行政 区域内或者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者在上述区域和 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与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4)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如偏差率大于 0,会导致得分大于 40 分, 修正为: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40 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 每高于或低于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不足 1%按 1%计算) ;评标基准价= 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2)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 近五年每提供一个在建或完成的市政类 EPC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是指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类似业绩。 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县东大街 347号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解放西街 28号渤海银行**分行十楼 100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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