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公告(岩伦)1
发布时间 :(略)
编号:(略)
根据《不(略),拟对下列不(略),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略)
联系方式:(略)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广瓦村民小组1042号 |
土地使用权人由岩论更正为岩伦 |
公告单位:(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