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检查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变更事项: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部分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部分
变更内容:
1、评分(略)(4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标注“★”技术参数的40分,未完全(略)。
(2)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略)为基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注:参数要求中如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作负偏离处理。
变更为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0分,标“★”(略),未完全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略),扣完为止。
注:参数要求中如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需提供(略)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略)。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 第6项 人脸识别组件 的技术参数部分增加下述参数内容:
“★10、支持律师二维码识别功能,能够与最高法“律师一码通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律师人员刷手机律师二维码验证开闸通行。”
3、 报名时间**至(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点(双休、节假日除外)。
4、开标时间由(略)午09点00分 更改为 (略)午09点00分。
其它不变,对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四、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