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五犍沐快速****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21-10-22 16:(略)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五犍沐快速****段信号灯、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设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于2021年10月18日组织5名专家组成论证小组进行项目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预算:(略)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略)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略) ;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10月(略)日至2021年10月2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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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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