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2 15:20
(略)关于(略)(项目编号:(略)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元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略) |
栗购(略) | (略) | 1 | 项 | (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登录“信用中国http://(略)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08:00 至 (略)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09点3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开启:
(略)09点30分 (**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略)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略),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各方的身体健康。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6)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文件的要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赣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以**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