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六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牦牛藏羊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略)公招(货物)2021-072-1)
公告发布时间:(略)
一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六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牦牛藏羊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
采购 编号 |
(略)公招(货物)2021-072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采购 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 内容 |
2021年第六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牦牛藏羊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详(略) |
更正事项 |
1.原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增加 第9条投标保证金“ 9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投标保证金: (略) 收款单位:(略) 开 户 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 (行号:(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略),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9.2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略)须由投标(略)(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 9.3 投标(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略)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 ; 2.原招标文件第(略) 11条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 现增加 “(10)投标保证金” ; 3.原招标文件第(略) 17条资格审查 17.3 现增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4.原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现增加 (10)投标(略) ; 5 .其他(略) 。 |
采购 单位及联系方式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 (略) |
采购 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南(略)(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邮箱:(略) |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市**南山路15号(城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略)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