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略)
(略)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分包情况:(略)
预算金额:(略)
质量标准:(略)
验收标准:(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略)
三、论证意见:(略)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略):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略)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略)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路国际金融中心1#-B座23A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 (略)
电子信箱:(略)
附件:(略)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