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 09:(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坡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09:(略) |
首次(略)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关于****坡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受(略)委托,(略)对****坡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LD-2021-001),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0、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要求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3其他补充资料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的法人公章,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备注:造价专业人员不限专业。要求不一致,现澄清如下:
已标价(略),各供应商可参照(略).3其他补充资料2要求的格式。供应商自行编辑,其它内容不变。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红城湖路45号滨**庭2栋A-1506房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