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 | |||||||||||||||||||||||||||||||||||||||||||||||||||||
其他 | |||||||||||||||||||||||||||||||||||||||||||||||||||||
190,000元 人民币 | |||||||||||||||||||||||||||||||||||||||||||||||||||||
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略) 招标(略)(第 0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对《 (略) 招标文件 》 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 1、 问: 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没有分别注明各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且没有建设项目汇总表,请作出补充。 答:本项目各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以及建设项目汇总表格式,详见本通知书附件(略)。 各 单位工程的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暂列金额 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问: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中的5.1.6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所以,请提供招标控制价,谢谢。 答:本工程(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控制价”。 3 、问:招标清单中缺少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请提供。 答: 详见本通知书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的第1条回复 。 二、 特别提示: 1、本 补遗书(第 01号) 是对招标文件的 澄清、补充、修改 ,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略)(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略),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 本补遗书(第 01号)、 招标文件 在 同一内容上表(略),以 本补遗书 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25 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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