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邀请参加**县挖吉村4组人行桥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的公告
经(略)研究决定,拟通过社会公开邀请方式择优选择完成**县挖吉村4组人行桥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本建设项目(略),跨官料河,为挖吉村4组人行桥,桥长48米采用3×16m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宽2米。
(三)邀请事项:**县挖吉村4组人行桥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
(四)邀请人:(略)。
二、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按要求提供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所有成果给甲方。
三、资金情况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
**县挖吉村4组人行桥建设工程项目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服务费50000元(大写:(略)
(二)资金来源:(略)
四、商务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规(略)
五、踏勘现场
(略)投标及实施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申请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报价
申请人已充分了解工地(略)规定范围计取的各项费用后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报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
(略)制所需的一切费用。申请人因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申请人承担,并将税费及保险费考虑进入所报的总价中,成交后邀请人不再另行支付。
七、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邀请在*(略)(http://www.eb.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申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项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应的资质条件和人员要求:
行洪论证及河(略)(含丙级)资质;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行洪论证及河床稳定性评价编制业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九、递交资格预审及比选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时(**时间)
地点:**市(略)(新村路32号)
注:资格预审及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预期送达的资格预审及申请文件,邀请人恕不接受。本次资格预审及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递交文件,并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挖吉(略)cx
(略)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