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客户委托,(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定于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10:15在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举办粮油竞价交易会。****省粮食储备库委托采购县级储备泰国白米350吨。竞价采购交易标的表及合同另行公告,详见交易清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通过网上对委托标的进行交易。交易会员可按时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略)com.cn)或**子网站(http://(略)77.10:8011/centerweb/region/HI)点击“请登录”或“省储中心”登录进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地方政策性粮→**市场→相应地方储备粮交易专场”参与交易。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终端参与竞价,亦可到现场交易大厅参与交易。交易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日10:15。
二、交易资格:须按要求办理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年审,办理密钥、CA证书等;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并在年审有效期内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三、交易规则:按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制定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执行。
四、标的质量标准及相关约定:以发布的《(略)10:15)**省**县县级储备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清单》为准。
五、保证金标准:卖方须预交保证金23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30元/吨),必须在(略)6:00前将保证金汇入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
卖方汇交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海粮发公司(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六、交易手续费收取及标准:由卖方承担,按成交合同总金额的0.5%从卖方(略)(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七、保证金汇款账户(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20346 9999 0010 (略)
八、交易地点与联系方式:
交易大厅地点:**市**路22号康业花园E幢5楼5B室。
联系电话:((略)(业务) (略)(财务)
传 真:(略)
联 系 人: 杨昌明(业务) 陈昌泽 (业务) 颜颜(财务)
九、买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