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药品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经**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审查,项目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略)。公告期为7天。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示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略)药品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略)
用地性质:(略)
建设单位:(略)
申报类别:(略)
规划审批单位:(略)
公示组织单位:(略)
公示类别:(略)
公示时间:(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略),传真:(略)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略)。该项目分为两个地块。E地块用地面积75061.00平方米(112.59亩),本次修改后,总建筑面积55265.1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6560.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438.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957.56平方米;建筑密度46.43%,容积率1.02,绿地率19.83%,机动车停车位25个。
W地块用地面积19837.00平方米(29.76亩),本次修改后,总建筑面积15119.2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0915.5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490.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911.71平方米;建筑密度40.01%,容积率1.07,绿地率19.75%,机动车停车位23个(其中大车停车位8个,小车停车位15个)。
附件:《(略)药品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总平面图、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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