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基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基础建设工程已由**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投资[2020]1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基础建设工程,包括强夯地基和桩基工程。投标最高限价:(略)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30至(略)7:3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略),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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