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2021-2022年度布类制品采购项目(第三次)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略)
关于(略)2021-2022年度布类制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略)
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略)
地址:**省**市**中州路南段龙润大酒店南20米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授权代表:(略)
联系电话:(略)
被质疑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以下简称“贵公司”)因认为(略)2021-2022年度布类制品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略)的中标结果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于2022年01月10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2年01月10日依法予以受理。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出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根据公告内容,中标供应商**市祥悦商贸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数据造假行为。
审查及答复:经我单位审查,**市祥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后不一致,该质疑事实成立。
综上所述,该项质疑事实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提出的质疑诉求。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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