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调整位于(略),总用地面积为(略).0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现对**沿诚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规划控制指标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沿城书香苑。
二、(略)
(一)项目地址:(略)
(二)总用地面积:(略)
(三)用地许可:项目用地于2020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防港国用(2011)第B2011-0183号。
(五)具体界线坐标点为(CGC(略)):
X=(略).514,Y=(略).255
X=(略).391,Y=(略).188
X=(略).694,Y=(略).017
X=(略).673,Y=(略).454
X=(略).894,Y=(略).414
三、(略)
原规划设计条件为:城镇(略),容积率为>1.0且≤1.5(按总用地计容积率),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28米。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略).7%,零售商业(略).3%),容积率为>1.0且≤2.8(按净用地计容积率),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60米。
四、公告地点、时间
(一)公告地点。
1.**日报。
2.市自然**局网址:http://fcg. (略)gov.cn/。
3.项目所在地现场:(略)
(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案意向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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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用地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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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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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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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图
如对该(略),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该项目公示之日(登报之日)起7日内邮寄或直接送达**市自然**局(邮寄的以邮(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市自然**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