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市市级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补充公告
根据委托方**市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的要求,原“2022年1月17日**市市级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第六条付款、提货时间变更为:付款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提货期间为自20(略)
本场专场交易会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不变,还执行《2022年**市市级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略)和《**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粮交发〔(略)等相关规定。
请广大客户互相转告,不明之处请联系委托方或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略)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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