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 |
资金现金 |
80,000元 人民币 |
9,264,301元 人民币 |
2 |
致各(略):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金额的新建或改建房建业绩,需附省级及以上公共**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不低于本工程控制价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个人类似业绩要求与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一致。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更正为:“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 建筑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 原招(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所涉及“201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全部更正为“20(略) 4. 技术标ZBJ(略),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各投标人仔细查阅,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略) 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