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教育公园项目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做如下澄清:
将“**教育公园项目消防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磋商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更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略)8时30分,开标时间延期至(略)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略)0时00分,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特此澄清通知!
**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