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新区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江发改﹝(略)。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832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电子元器件工业标准化厂房、公共设备用房、智能仓库质检、研发中心、入园企业员工生活配套用房、宿舍、生活配套商业、食堂、公厕、其它附属设施、LNG加气站、停车场、地上生态停车场、地下生态停车场、入园企业预留用地、园区道路及管网、产业道路、绿化等。
2.4 计划工期: 36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债、银行贷款、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及任职资格评审表); 2、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须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及任职资格评审表)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3、投标文件中的公司资料、人员证书、代理合同、中选(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略)。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类似项目(略)2.10 条文要求提供**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略),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5进行处理。【特别提醒: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 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略),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可以取消(略),并向相关主(略)。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5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1月20日17时00分 至 2022年01月26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略)7时00分至 (略)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略)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2022年01月20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略),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略),只是申请人(略)。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略),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略),比选人不得(略)。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