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项“(1)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及商务评审部分“本项目(略)除”,更正为:“(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及商务评审部分“本项目针对小、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
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删除“专家论证费(另计)等与开评标有关的费用”及“2、专家费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省评标专家劳务费 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 发改政策[(略))收取;”。
3、招标文件P58“七、服务响应表,备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部分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更正为:“七、服务响应表,备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附件:答疑澄清-(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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