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转让方拟处置以下优质债权资产,**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以下债权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权基本情况
基准日:(略)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1 |
**市贵族(略) |
(略)㎡,仅剩余5间未处置。 |
2,462,156.47 |
28,027,693.03 |
2 |
**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 |
1、保证:**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抵押:(1)**众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淡水镇桥背潘屋地段(略)号宗地,面积29,132㎡;(2)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大亚湾澳头惠澳大道2号光耀海豚湾花园半地下室1号房、2号房、4号房、6号房、7号房、8号房、9号房、10号房、11号房、12号房、13号房、14号房、15号房、16号房、17号房、18号房、19号房、26号房、21号房、22号房、45号房合计1,340.41㎡。 |
99,644,596.58 |
(略) |
3 |
**银一百创新铝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一百铜业有限公司、邝耀鸿、**一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市百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863,758.68 |
51,911,600.81 |
4 |
**金创利经贸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黄炜、谭小玲 |
(略) |
42,48(略).89 |
5 |
**市兆川矿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市颖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付智炜、郭曙声、曾锦洪、陈浩科、朱炳林、李乐 |
24,712,461.26 |
33,621,363.93 |
6 |
**市南海永华铜铝材有限公司 |
保证人:**英亚铜铝实业有限公司、**市沥东铝型材制品有限公司、陈冠英、陈志英、叶永良、陈惠英、吴毓琪 |
(略) |
31,451,198.46 |
7 |
纵横天地电子(略) |
保证人:陈泽良、**新一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黄泽华、索红霞 |
(略) |
(略) |
8 |
**市南海(略) |
保证人:**市**穗成木业有限公司、**美景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华木业有限公司、**县东美基地林有限公司、黎志康 |
(略) |
(略) |
9 |
**市威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 |
(略) |
49,893,316.59 |
10 |
**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人:黄杰、刘绮婷、梁锐明、梁炎娇、**市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159,463.15 |
(略) |
11 |
**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保证人:**市丰海海运(略)(原 **市丰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市富悦酒(略) |
51,215,993.64 |
109,501,426.12 |
12 |
**恒安(略) |
保证人:(略) |
17,(略).90 |
20,951,729.84 |
13 |
**金延能源有限公司 |
抵押人:(略) |
(略) |
(略) |
14 |
**市瑞钢钢构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 |
19,174,333.06 |
(略) |
15 |
**市神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保证人:许庆飞、吴秋颖、**市科蕾亚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略) |
(略) |
16 |
**市沪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保证人:**天地龙线材有限公司、申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市申环电工有限公司、戴志祥 |
30,200,077.30 |
34,188,531.62 |
17 |
**市海龙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吴志强、杨晓春、**文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原**众联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
(略) |
18 |
**市恒科机电工程维护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 |
(略) |
8,451,779.45 |
19 |
**千禾服饰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 |
6,557,648.48 |
(略) |
20 |
大丰伟业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人:程荣鑫、**民**工集团有限公司、**市金湾化学品仓储实业有限公司、**泰沙投资有限公司 |
- |
(略) |
21 |
**大优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人:(略) |
(略) |
263,461,870.71 |
22 |
**市众大利物资车业有限公司 |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冯丕志、王祥余、戴栋平、匡亚尔、朱万强。 |
(略) |
30,056,176.63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9】月【8】日的债权本金和利息,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特别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本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另转让方可能根据(略)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本中心联系。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卢女士(略)、祝先生(略)
联系地址:**市*(略)
**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