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政府采购编号:(略)
3.采购代理编号:(略)
4.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略)目维修主管应同时具有安监局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及大专(含)以上学历的,计9分,缺项或没有提供计0分”
更正为:拟任该项目维修主管应具有安监局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的,计9分,缺项或没有提供计0分”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招标文件的比较(略)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略)(含)以上学历的,计10分,缺项或没有提供计0分”
更正为:拟任该项目消防人员具有**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计10分,没有提供计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略),若本更正公告(略),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本更正公告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略)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