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略)
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出租、出借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受**县马街人民政府的委托,**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租赁方式面向全社会对(略)房屋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项目
(一)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
出租面积 (㎡) |
租赁起始价 (元/年) |
加价幅度 (元/次) |
财政(略) |
73.98 |
15664 |
100 |
财政所一楼2号门面 |
24.84 |
7847 |
100 |
财政所一楼3号门面 |
24.84 |
7848 |
100 |
财政(略) |
24.84 |
7848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1号门面 |
14 |
6269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2号门面 |
20 |
4670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3号门面 |
21 |
4904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4号门面 |
21 |
4904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5号门面 |
21 |
4904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6号门面 |
21 |
4904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老楼)7号门面 |
22 |
5137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办公楼)1号门面 |
22 |
5262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办公楼)2号门面 |
22 |
5262 |
100 |
政府(略)(办公楼)3号门面 |
22 |
5262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办公楼)4号门面 |
22 |
5262 |
100 |
政府临街一楼(办公楼)5号门面 |
22 |
5262 |
100 |
特别说明: 1.此次公开招租(略)。 2.为确保竞租人依法履约,(略)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竞租人竞得房屋使用权后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和履约押金的,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房屋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马街乡内所有房屋竞租;违约人的直系亲属如有在此次竞租活动中竞得房屋使用权的,也将取消其直系亲属的租赁资格。 |
(二)承租注意事项
(1)承租方在租(略),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从事餐饮业,必须经马街乡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统一标准安装油烟排放管道等设施。保证租赁房(略),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租赁期间房屋未经出租人(马街乡人民政府)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有违反,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且不予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如确实无能力继续经营的,需向出(略)。
(3)承租人到出租人(马街乡人民政府)处办理租赁手续时,还须支付房屋承租押金。租赁期满,经出租人验收,房屋完好无损,承租人结清一切费用后,房屋承租押金(略)。若房屋有损坏,维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略)。
(4)公告(略),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略)。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略),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意向(略),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在监(略),由出租方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达到或超过出租底价方能成交,并遵守公告内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现场竞价方式在达到或超过出租底价的基础上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意向竞租方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以现(略)(踏勘(略))。除出租人的原因外,意向竞租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应当自行负责。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08:00至2022年5月24日17:30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略)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自然人报名:(略)
(2)公司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略)),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七、支付方式:
(一)租金支付:
竞租以最高(略),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承租人的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承租保证金支付:
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根据合同洽谈情况支付保证金并打在出让方指定帐户。
八、(略)
(一)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当场签订《竞价出租成功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承租人持《竞价出租成交确认书》或《协议出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交一份原件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
(二)公告内未尽事宜,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合同内容写明续租条件的,房屋租期满一年后,可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续租,续租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年。
(四)本次公开出租竞价,不属于所有权转让,仅为有限期资产使用权出租,不办理任何产权及证照手续。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