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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城江区2022年中央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供水保障工程3标(拔贡镇7个、白土乡1个、保平乡7个、东江镇2个、五圩镇2个、长老乡4 个共23个项目) (项目编号:HCZC2022-C2-020048-HCZX) 更正公告2

广西河池 全部类型 202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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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2-C2-(略)-HC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供水保障工程3标(拔贡镇7个、白土乡1个、保**7个、东江镇2个、五圩镇2个、长老乡4个共23个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原(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2项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5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每分标按成(略) %(注:对小微企业收取比例降低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2 2.原(略):“第二章 第26条.履约保证金 26.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略)。 26.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3.原(略):“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7.4 质量保证金 17.4.1.2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7.4.1.2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 %(注:对小微企业收取比例降低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公共**交易平台(**﹒**)网((略)cn/hcggzy/)。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金城中路8号(区财政局旁成源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略).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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