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发布环苎溪高(略)(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市自然**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略))工程规划意见的函》(厦**规划集意见〔2022〕第010号)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略)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略)(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村道路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略)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略)测绘。同时对(略)。届时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五、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后溪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略)(居)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涉及(略)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本征收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三)本次征收工作由后溪镇组织签订协议。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集府征告〔(略),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略)(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图
**市**人民政府
(略)